《四川省邮政条例》修正草案征集意见

2018-02-23 11:07:1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张敏

据省法制办消息,《四川省邮政条例》修正草案(代拟稿)于3月14日前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该草案指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国家禁止流通的邮票、集邮品,违反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经营物品和违法所得,可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联系方式:

1、信函请寄: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交处,邮编:610016

2、传真:028-86606973

3、电子邮箱:scfzbgj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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