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卡被盗刷9000多元 法院判银行赔7成

2017-11-06 17:44:0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张敏

成都市民巫俊(化名)几年前办理了一张某银行的借记卡,并一直使用该卡消费.不久前,巫俊用此卡支付加油费时,刷卡却显示余额不足.他到银行一查,才发现就在前一天,有人在武汉分4次从他卡上取走了9900元,并被收取了49.5元的取款手续费.事后,在与发卡行协商未果后,巫俊诉至郫都区法院,要求法院判令银行赔偿被盗刷的款项.

法院审理认为,银行有义务对储蓄资金严格管理,防范资金被违规支付导致流失的风险.在本案中,银行未尽到该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嫌疑人取款使用的是正确的密码,显然原告未能尽到妥善、谨慎保管该卡支付密码的义务,对于该卡被盗刷,也负有一定过错.法院最终判决发卡行应对巫俊的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共赔偿6964.65元.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该案审判法官文武表示,近年来,银行卡盗刷案件频发,但目前尚无相关法律作出明确界定,每起案件均需结合具体情况来作出判决.此类案件中,双方都有举证责任,但储户只要证明自己没有将密码和卡号泄露给第三方即可.一旦发生银行卡被盗刷的情况,要第一时间留存证据并报警,证明自己没有在盗刷地点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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