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改革期间暂时调整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
改革后的武警部队职能任务、警衔制度、保障体制、部队部署和兵力调动使用制度都将会做出一系列调整.武警部队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双重管理调整为军委管理,指挥权将直属中央军委,地方政府不再拥有对武警部队兵力调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