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人社厅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评选表彰100个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200名先进个人.此次评选推荐的重点是基层单位和基层工作人员,副厅(局、师)级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县级党委、政府不参加;处(团)级干部的评选比例控制在20%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