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四川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53次常务会议.会议原则通过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对全省民用无人机飞机空域实行管控空域、报备空域和自飞空域分类管理.
据悉,报备空域和自飞空域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划设需求,经空域部门批复后向社会公布,管控空域为除报备空域和自飞空域之外的空域.民用无人机在管控区域内飞行,要依法严格实行事前审批、全程监控;在报备空域和自飞空域内飞行,无需审批,但应服从相关管理,遵守相关安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