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编制管理,成都已印发《成都市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成都市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和《关于严格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使用管理的通知》.
根据规定,成都市政府工作部门一般称委员会、局、办公室,规格为副厅级,其内设机构一般称处(室),规格为正处级.成都市辖区政府工作部门一般称局、办公室,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其内设机构一般称科(室),规格为科级.县(市)政府工作部门一般称局、办公室,机构规格为科级,其内设机构不确定规格.
《管理办法》规定,"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数一般为3至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