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晚上9点过,廖先生开车载着3名亲友,从华阳开往兴隆镇,经过东山大道一段附近时,相向开来的一辆运渣车溅起一颗石子.擦过廖先生的汽车引擎盖后,打到左边后视镜上,廖先生没有关车窗,后视镜碎片反弹,直接划伤廖先生的脸部.
脸部左边眉角位置,约1公分的伤口不断流血——距离左眼太近,廖先生很是后怕.当晚,前往附近医院缝了5针,第二天,又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打破伤风针.至今,廖先生也没有找到那辆运渣车,光是医药费就花了530元,汽车维修费也即将到来……
成都交警表示,该事目前正在调查中.据了解,该路段属于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瓦窑村范围,社区书记唐先生表示,那段路确实有运渣车辆,但飞石伤人事件还是第一次听说.唐先生确认,该路段没有天网监控.
对于赔偿问题,保险公司表示,这属于找不到第三方肇事者,报销只能认七成,还必须到交警部门开证明才能报销七成.律师表示,此事运渣车负主要责任,应该向肇事车辆索赔.同样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也有监管的责任,道路管理部门也有义务及时的清理路上的落石.如果找不到运渣车,可以找找道路管理部门承担管理上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