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法制办消息,《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于7月13日前公开征集意见.
《征求意见稿》详细规定了赡养人的范围及赡养义务,要求赡养人不得违背老年人意愿将其与配偶分开赡养,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不得因老年人离婚、再婚而索取、隐匿、扣押老年人财产和证件,不得限制老年人的居住权利.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一次性给付赡养费、老年人离婚或再婚等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出,将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情况纳入公民诚信体系建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