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从成都到北京出差的雷先生通过携程网预定了一家酒店.次日离店时,雷先生向前台索要发票,却被告之需找携程开发票.但携程表示,邮寄纸质发票,需收取10元邮费,或以2000积分换取.雷先生认为这是"霸王条款",拒绝支付邮费.一气之下,他退掉了回家的机票,自掏腰包花1000多元买了北京到南通的机票,自己上门拿走了发票.
雷先生表示,自己并非为了炒作,也不接受任何赔偿,"只要求携程改变这坑人政策,改变霸王条款."律师表示,如销售方事前已告知需收取发票邮寄费用,而消费者也接受,那就应支付相关费用;如没有提前告之,这个收费就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