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省环境监测总站发布我省4月份空气质量报告.根据报告,我省4月份总体优良天数比例为92.2%,其中优为22.8%,良为69.4%;总体污染天数比例为7.8%.
省环境监测总站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了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的空气质量,具体而言,广元、达州、巴中、阿坝州、甘孜州优良天数比例最高,均为100.0%;资阳、成都、乐山、眉山、遂宁、攀枝花、宜宾、内江、自贡、南充、广安、雅安、凉山州、泸州、绵阳优良天数比例在80%至96.7%之间;德阳优良天数比例最低,为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