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新规:骗提公积金查实将追回

2017-04-12 09:14:3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张敏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了《成都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处理办法》,即将于近日实施.新规明确,成都公积金中心将实施"追回骗提套取资金",这指的是要求骗提套取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退还套取资金,未按此要求退还的,成都公积金中心将向法院提起诉讼,采取法律手段追回资金.

《办法》明确了对骗提套取行为的核实认定程序,成都公积金中心将联系当事人所在单位进行真实性核实.当事人被纳入不良行为登记后,成都公积金中心暂停其全域提取业务办理资格.缴存职工不良行为登记后,信息可否删除?《办法》明确规定,不良行为登记时间满5年后可删除.

10种属于骗提套取公积金行为:

1、利用虚假身份信息提取;

2、利用虚假婚姻信息、婚姻证明提取;

3、利用虚假业务办理委托函提取;

4、利用虚假工作关系证明提取;

5、利用虚假购房、住房租赁合同提取;

6、利用虚假房屋所有权权属证明提取;

7、利用虚假鉴定报告、病情诊断证明提取;

8、利用虚假票据提取;

9、利用虚假自建房审批材料提取;

10、其他骗提套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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