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天添薪"涉嫌经济类犯罪

2017-04-12 09:13:3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张敏

>>如何运营:收取商家"平台费"用于返利

据"天添薪"董事林坤福介绍,"天添薪"是一种消费者、商家和平台三者互利共赢的新型互联网经营模式:"天添薪"收取商家营业额的15%作为平台费,其中10%用于返利,5%用于运营,"就像卖10万元的车,以前8.5折卖,现在原价卖,商家把1.5折当平台费交给天添薪,天添薪拿这部分钱给消费者返利,每个人都不亏."

但实际上,这笔"平台费"大多由消费者代缴.今年1月,成都市民小周花10万买车,还另交了1.5万元的"平台费",李先生买车35万,也交了5.1万元的"平台费".

>>为何没钱?公司做出错误决策

据林坤福介绍,目前参加天添薪的消费者达到100万人,涉及四川、云南、贵州等13个省.截至目前,全部合作商家总营业额23.5亿元,收取平台费3.5亿元.其中返利用了2.8亿元,区域代理商提成2600万元,还有4400余万用于公司运营,"每个月工资都要发100多万元,还有广告费、推广费."

收取了3.5亿"平台费",为何还出现返利无法提现的情况?林坤福称,这是公司的错误决策造成,"公司一名前董事前期为了快速扩张,返利过高,导致现在资金困难."

>>专家解读:三方共赢不可能实现

一个没有任何产品和其他收益的公司,如何通过资金转手实现三方共赢?林坤福称,未来将开辟线上商城,还计划上市融资并投资实体经济三个渠道,"只是我们还没到那步."

但有专家提出质疑,"这就像打牌,怎么可能三方都赢?"专家认为,这是一种利用互联网吸收资金的行为,甚至可能涉嫌经济类犯罪,"具体要看平台费的资金流向以及资金有没有用于个人消费."

目前,多名消费者维权未果后已报警,警方已受理此案,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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