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噪音“烦死”病人?法院一审判赔8万

2017-03-21 09:51:3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张敏

2016年1月初,郭某因心脏病到南充市某医院住院治疗,入院后,郭某的病床被安排在电梯过道口的一张病床上。1月中旬的一天,一家电梯公司到医院住院部安装电梯,施工期间,电钻发出的噪声让郭某感到不适。郭某随即与电梯公司工作人员交涉,要求对方暂停施工,但遭到后者拒绝。郭某随即与其中一名安装人员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郭某病情突然发作,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随后,郭某家属将涉事医院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死者郭某在噪声较大影响自己正常休息的情况下,本可及时与医院沟通,并与他人发生争吵致其死亡,其自身存在过错,法院酌定郭某对其死亡承担70%的责任。与此同时,法院认为,医院对导致郭某的死亡有一定的诱因,在本案中承担30%的责任。法院就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要求涉事医院赔偿死者家属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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