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读者询问西西妹:哺乳假和哺乳时间是一个概念吗?哺乳假期间是否还需要上班?
西西妹咨询成都市人社局了解到:符合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婴儿身体较弱或单位没有托幼设施、上班路程较远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6个月.哺乳假期间,工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工龄.
对未申请哺乳假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在婴儿未满周岁前,应照顾其每班劳动期间给予二次哺乳时间,每次(每个婴儿)30分钟;亦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哺乳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另外,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可凭爱婴医院出具的盖有"爱婴医院纯母乳喂养产假专用章"的证明,在产假基础上增加1个月纯母乳喂养产假,享受出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