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启动国企员工持股试点

2017-06-07 11:09:2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张敏

近日,省国资委、财政厅、四川证监局联合印发《四川省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省正式启动国企员工持股试点,国企"混改"迈出重要步伐.

意见明确"两不准".不得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一是省属一级企业和市(州)属一级企业,二是违反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有关规定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

意见明确,开展员工持股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的方式.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1%.

意见明确将在全省范围内的省属及以下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选择5-10户企业开展首批试点.我省将在2018年年底进行阶段性总结,视情况再适时扩大试点.

    编辑推荐